新北市樹林區東昇段290地號周邊公私有土地都市更新案第3次公告招商 MyGoNews房地產新聞 區域情報
新北市樹林區東昇段290地號周邊公私有土地都市更新案第3次公告招商
新聞摘要
  • 新北市樹林區東昇段290地號周邊公私有土地都市更新案第3次公告招商
【MyGoNews林湘慈/綜合報導】為促進市有不動產之活化利用,並透過都市更新達到提升都市機能、改善環境品質及引導地區再發展等目標,新北市政府依據都市更新條例第12條第1項及都市更新事業實施者公開評選辦法規定,以新北市樹林區東昇段290地號周邊公私有土地為更新單元,透過公開評選機制委託民間業者為實施者辦理都市更新事業。本案前於2017及2018年分別辦理2次公告招商,惟皆因無人投標流標,經檢討招商文件後,全案訂於2020年2月27日辦理第3次公告招商。
 
本次招商文件除依2019年1月30日修正發布之都市更新條例及其相關子法修正外,其餘修正重點有下列幾項:
 
一、以市有土地及毗鄰部分私有土地(含道路用地)為基礎範圍辦理都更,惟為擴大都更效益,應先行徵詢本更新單元範圍內鄰地私地主一併參與本更新案之意願。
 
二、考量前次招商所設各機關提報之公用需求面積迄今已2年餘,經各機關通盤檢視後調整案內公用廳舍設置面積。
 
三、依整合範圍於完工期限增加調整彈性,並於更新單元納入鄰地整合範圍之前提下,允許區外容積移轉。
 
四、本案係以基礎基地做為評選基準,為瞭解實施者對鄰地整合策略及構想,爰於「整合及拆遷安置計畫」項下新增「鄰地整合範圍之整合策略」。另考量本案公益設施項目及內容業經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確認符合使用需求,爰調降「公益設施及主辦機關分回建物之建築規劃構想」配分比例。
 
五、依當地最近之不動產行情,重新評估調整公告招商之共同負擔比例。相關內容請參閱招商文件。
 
有關本案申請人資格、評選項目及評選基準同步公布於新北市政府財政局網站,有意願參與投標之投資人請於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日(2020年5月26日下午5時)前至財政局秘書室繳費領取招商文件,並請投資人特別注意本案申請保證金應於提送申請文件前至財政局繳交。另提送申請文件方式,僅限於截止收件日前由專人送達新北市政府財政局,如對本案招商文件有相關疑義,請於2020年3月11日下午5時前以書面郵寄至新北市政府財政局(地址: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15樓)。